常见问题 强绩金:2239 5559 信托业务:2213 7619 / 2213 7622 / EN
您当前位置:首页 附属功能 私隐政策

私隐政策

1. 本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严格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其他法例所订立关于阁下及客户资料的要求,特别是本公司将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附表 1 所列的保障资料原则。

 

2. 收集与使用阁下资料

(a) 记录阁下之浏览

当阁下浏览本网页时,本公司将作出记录。阁下之互联网地址及阁下曾浏览的网页会被本公司记录以作统计之用,及方便本公司向阁下提供关于本公司产品或有关服务的推广资料。阁下如不欲接获该等推广资料,可以联络本公司资料保护主任。

 

(b) 阁下使用或申请使用服务

如阁下是本公司客户并使用本公司网上服务,或如阁下正于网上申请本公司一般产品及服务,本公司可能向阁下收集有关资料。如阁下不提供该等资料,可能导致本公司不能处理阁下使用该等产品及服务的申请。若阁下透过互联网向本公司提供资料,阁下须承担相关的通讯风险,而该风险的具体内容载于「使用条款」中的「互联网通讯」部份。此外,本公司自阁下收集的资料,除用以执行阁下的指示或处理阁下之产品及服务申请外,亦可能用作载于个人资料收集声明的用途。

 

除上述用途外,除非获得阁下明确的许可,否则,本公司不会将自阁下收集的资料用作其他用途。

 

3. 保障阁下的资料

(a) 限制披露

本公司将对持有与客户有关的资料保持机密,但本公司可将该等资料提供予载于个人资料收集声明的各方。

 

(b) 资料安全保障

本公司只容许获授权的员工查阅阁下所提供的资料,以确保该等资料不会被用作未经许可的用途,或被意外地更改或删除。本公司亦采用加密技术以保障阁下敏感性个人资料的传送。

 

(c) 资料保留限期

本公司将保留所有网上交易的记录作核实及稽查之用。该等资料不会被保留超过7年。